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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5 09: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08       报名截止:2022-07-14
万宁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市决定招聘一批教师充实到中小学校任教。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75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教师,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后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8日8:30-2022年7月14日17:00(注:2022年7月14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注册人员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填写万宁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等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14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重新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4.联系电话:0898-62230080;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等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3.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4.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数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以授课或说课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说课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签订诚信承诺书。
(七)依次选岗
考生按报考岗位学科及学段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六、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230080